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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商标注册发表时间:2021-06-09 16:35 一、什么是欧盟商标 欧盟商标注册是指通过欧盟下属的内部市场协调局在欧盟所有国家统一申请注册保护的注册方式。由于欧盟是一个统一的市场,所以商标获得“欧盟(也称欧共体)”注册后,将在欧盟各个成员国受到保护。目前,欧盟成员国共有28个。 28个成员国包括:奥地利、法国、意大利、西班牙、比利时、德国、卢森堡、瑞典、丹麦、希腊、荷兰、英国、芬兰、爱尔兰、葡萄牙、匈牙利、波兰、捷克、斯洛文尼亚、斯洛伐克、爱沙尼亚、立陶宛、马耳他、塞浦路斯、拉脱维亚、保加利亚、罗马尼亚、克罗地亚。 二、欧盟商标注册优势 效率高、费用低:只须提交一份申请注册一次,即可在整个欧盟的27个成员国获得注册保护。与在28个国家分别提交申请相比,费用可以极大地降低。 统一保护:一件商标注册可获得欧盟28个成员国的保护,有关商标案件的裁决将在欧盟所有的国家得到执行。 统一管理:相应的商标续展、变更或转让一份申请一次性就可以完成。 统一使用:注册后,权利人在欧盟任何一个国家的使用就可视为在整个欧盟的使用。商标在欧盟任何一个国家的使用就足以对抗以未使用商标为由提出的撤销申请。 可享受优先权:在国内申请后6个月内办理相同商标的欧盟申请时,可享有申请优先权。 三、欧盟商标注册流程 1、申请人向欧盟商标局或欧盟成员国商标局提出申请; 2、欧盟商标局将申请通知各成员国的商标主管机关,以进行各国的商标审查;审查通过后,进行三个月的公告。在此期间第三者可提出 各种异议;如果没有第三者提出异议,申请的商标在一年内获准注册;欧盟商标4-6个月授权,电子版证书。 四、欧盟商标注册的异议程序 第一阶段:异议人提出异议,审查员向申请人转达异议后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通过后,正式受理该异议申请,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申请人。此时该异议进入为期2个月的冷却期(cooling-offPeriod)。冷却期内双方可以就是否撤回申请或是撤回异议进行协商。冷却期可延长,最长可延长22个月。冷却期内可以进行协商,联系共存(一般是通过删减商品项目来共存)。 第二阶段:冷却期结束后,异议人在两个月内提交异议证据材料,申请人在收到异议材料后在两个月内进行答辩,并提交材料。异议人在收到申请人材料后可以进行质证和反驳。至此,证据提交和交换完成一轮,如果需要,审查员还会主动或是依双方当事人申请进行第二轮甚至第三轮证据交换。 第三阶段:审结、下裁定。如果双方当事人之一要求进行庭审的,审查员会举行听证会。 五、欧盟商标资助补贴 欧盟商标注册资助补贴:10000元/件,其他单一国家补贴:5000元/件(如美国商标注册),香港商标注册补贴:1000元/件,台湾、澳门商标注册资助补贴:3000元/件! >>>欧盟商标申请费用及具体详情免费咨询深圳市八六知识产权:13692683422 在线商标检索查询姓名 * 电话 * 内容 * 验证码 换一张 * 提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