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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经济发展分项资金发表时间:2021-08-19 15:32 深圳南山区科技创新产业发展规划项目资金—是社会经济发展分项目资产 內容 适用上市企业主营业务发展趋势。对上市企业用以主营业务发展趋势的短期内流动性贷款给与股权融资帮扶。在其贷款付清后,可按最大不超过具体付款贷款利息30%的占比给与贴息帮扶,各家公司每一年贴息总金额不超过200万。 支助 短期内流动性贷款按最大不超过具体付款贷款利息30%的占比给与贴息帮扶,各家公司每一年贴息总金额不超过200万 标准 (一)申请办理该项资产支助的公司应合乎下列标准: 1、已在地区主板(含原中小板股票)、创业板股票、新三板转板或在国外关键金融市场主板和创业板上市并经区发售办评定; 2、申请公司合乎深圳南山区产业发展规划导向性; 3、已在“深圳南山区智慧金融综合服务平台” 进行项目备案工作中,得到 深圳内协作金融机构借款期限不可超出一年(含一年)的贷款; 4、贷款付清時间在2020年,贷款具体续存3个月及之上,贷款期满未造成贷款逾期等欠佳个人征信记录; 5、在深圳内协作金融机构合理合法得到 的RMB流通性贷款,贷款用以主营业务发展趋势,贷款付清時间为2020年; 在线商标检索查询姓名 * 电话 * 内容 * 验证码 换一张 * 提交 |